林绍唐,字诗宾,号次皋,清淡水厅人,同治十一年(1872)恩贡,曾任《淡水厅志》采访,时衔六品衔训导 。光绪四年(1877),因传教士租屋布道施药,以及教堂离考棚过近等问题,与当地民众发生纠纷,遂引发「艋舺事件」 ,林绍唐以贡生身份与淡水同知陈星聚、职员黄龙安等上〈三邑公廪〉;光绪十五年(1889),以候选教谕身份偕施士洁等呈请建立沈葆桢、吴赞诚专祠。
(1622—?)清安徽宣城人,字阮怀。幼称神童,而屡试未售,年近六十,始贡入太学。徐乾学奇其才,延入家塾。康熙十八年举鸿博,授检讨,与修《明史》。所撰史稿,皆详慎不茍。诗、书、画皆工,世称“三绝”。有《遗山堂集》、《若岩堂集》。